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1857.“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表示末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的时候,这从“亚摩利人”和“满盈”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亚摩利人”表示总体上的邪恶,因为迦南地被称为“亚摩利人之地”,这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16:3-4)和阿摩司书(2:9-10)。故“亚摩利人”在此表示迦南地的所有民族;如前所述,这些民族尤表邪恶和虚假。因此,“亚摩利人”表示总体上的一切邪恶。“满盈”表示末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的时候。
至于“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这句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这是一个奥秘。在来世,恶人的情况是这样:在他们的邪恶没有达到顶点之前,他们不会受到惩罚;这既适用于总体的邪恶,也适用于具体的邪恶。因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处于这样的完美平衡:邪恶自我惩罚,也就是说,恶人会自招其邪恶的惩罚,但只有当这邪恶达到顶点时,才会招致这惩罚。每种邪恶都有自己的极限,这极限因人而异,超过这个极限是不可以的。当一个恶人超过这个极限时,他就会触发自己的惩罚。一切具体情况都是如此。
这同样适用于总体情况,恶人把自己推下地狱,但不是瞬间,而是逐渐推下去的。这源于主所建立的普遍秩序法则,即: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邪恶本身把自己推下去,或说这个恶人自己把自己推下去,并且一步一步如此行,直到邪恶最终满盈,良善连一丝痕迹都不再出现。只要还有一丝良善,他都会从地狱被提上来;但当只有邪恶时,他就被推下地狱。良善和邪恶必须首先彼此分开,因为它们是对立面;没有人可以向两边倾斜。这就是“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所表示的。然而,善人不是这种情况;主不断把他们朝天堂提升,而他们的邪恶则逐渐被清除。
教会的状态也是如此。在它的邪恶满盈,也就是不再有任何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之前,察罚不会到来。先知书经常提到这种满盈(consummation或close、climax,或译为终结,结局,满了,完结等等)。如以赛亚书:
我从主万军之耶和华(Lord Jehovih Sabaoth )那里已经听见对全地的终结和决定。(以赛亚书28: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你这住在多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牟利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3)
但以理书:
关于你的人民和你的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为要终结罪过,封住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但以理书9:24)
荒凉最终必临到可憎的鸟身上,直到终结和决定,(毁坏)必倾在那荒凉之地。(但以理书9:27)
主自己也在路加福音以这些话预言了结局: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所有民族当中。最终耶路撒冷要被列族践踏,直到列族的日期满了。(路加福音21:24)
“倒在剑刃之下”表示倒在虚假之下,因为在圣言中,“剑”是指虚假的惩罚;“耶路撒冷”表示主的国度和教会(402节);“民族”表示邪恶(1260节)。因此,这段经文的意思是,当教会被邪恶和虚假占据,从而自行毁灭时,结局就到了。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